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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蔡佩蓉/台北報道

日前臉書社團「我是新店人」有網友PO出一篇貼文,想在新店大台北華城徵「全職管家」,月薪3萬8至4萬5千元起跳,逐日工作10至12小時,月休4至6天,要煮三餐、住宿雇主家,讓不少網友對有錢人的豪墅平常佈滿好奇。不過記者實際去問物管專家,卻獲得一個這是「用外傭薪水、聘台傭」的低薪,且工時跨越,已違反勞基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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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豪宅徵管家,但薪水卻給外傭價。(示意圖/記者蔡佩蓉攝影)

安杰物業管理董事長陳品峯對於如許的徵才需求評析,一般而言,不克不及要求月休4至6天,且逐日工作12小時,用38K換算,已低於最低薪資,他默示,豪宅管家需求非常大,但人才卻不多,正常在台灣豪宅管家月薪落在6萬至10萬元,且跨越工時,必需別的付加班費,一切都需合乎勞基法。

他說,如果開3萬8至4萬5千元薪水,底子不會有人應徵,且這種薪水實際上是聘外傭的薪水,要讓台灣一般受薪族來應徵,並不輕易。陳品峯指出,貼身豪宅管家需求極度大,但幾乎在台灣沒有相應人材,因為很多僱主,最後只是要鐘點清潔人員或只要求做半天,並沒有達到所謂國外「管家」的水準。

陳品峯暗示,到英國粹習管家課程,3個月膏火高達80萬元,這是走完全高階奢豪辦事的管家,以這樣的人才月薪10萬元僅是合乎行情。他說,在台灣一般求職者,很少會把管家看成抱負目的自願,所以目前物業辦理產業,仍是以培育頂級飯鋪、酒店人才為主。

▲豪宅徵全職管家,薪水不誇姣。(示意圖/翻攝自我是新店人臉書社團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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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出自: 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%E8%B1%AA%E5%AE%85%E7%B6%B2%E5%BE%B5%E7%AE%A1%E5%AE%B638k-%E5%B0%88%E5%AE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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